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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3 05

多年媒體生涯,還真沒想過,有一天大陸的電視節目、雜誌會變得這麼好看,從《甄嬛傳》、《步步驚心》到這個月剛結束的《我是歌手》,嚴謹製作、豐富內容,已經超越台灣的速食文化。1987年解嚴後,兩岸交流已無比緊密,但做為媒體人,總是認為大陸雖然財大氣粗,但在需要深厚人文素養和開放觀念的媒體界中,台灣應該還領先很多。看過了清宮劇,還可以解釋大陸就是人多地方大,演起古裝劇自然輕鬆入戲,但這個月的《我是歌手》,大半都是台灣歌手和台灣歌曲,基本操作概念也跟之前紅極一時的《星光大道》如出一轍,但真的去看了以後,才發現我們真的弱了。

首先,光是跟南韓購買節目製作版權這件事,在台灣就難得一見。我們經常說大陸黑心產品氾濫,盜版電影、音樂滿街都是,但是他們也在進步中,這種現象或許很快就會消失;但同時看看自己,現在的電視新聞,充斥著翻攝自網路的無版權畫面,有時把國外上傳在Youtube的廣告宣傳片都誤為新聞使用,或是大剌剌地直接使用電影、電視節目、運動賽事的畫面,連《我是歌手》總決賽,也在新聞台上被長時間翻攝使用,打個翻攝自網路字樣似乎就可以免除著作權法的規範,看在大陸媒體朋友的眼中,應該也會有台灣不外如是的嘆息吧!

回到《我是歌手》的話題,這個節目令人折服的地方在於製作細節、戲劇性和娛樂性,從找來大牌如齊秦參賽,到因故退出,再舉辦一整集向齊秦致敬的比賽,說足了一個傳奇延續,承先啟後的故事,這只是其中一例。每集拍攝過程中用了40部攝影機,從中只剪出了1個多小時的節目,每個歌手都有專屬編導和攝影師,這個規格台灣電視當然無能為力,但除了花大錢,找來上百人製作陣容之外,我們看到他們的嚴謹過程了嗎?

台灣速食電視吃多了,真的有了30倍的預算,也未必拍得出這樣細緻的內容。沒錢萬萬不能,可是當台灣社會,從電視、平面媒體、大、小企業、學校和社會團體,全都充斥著一種觀念,凡事省錢、省時間、省人力,只要看起來差不多就可以,這樣的環境,還能夠蘊育出強大的思想力量嗎?更現實的問題是,在這種情況下,在台灣混得愈好的人,往往也和理想的媒體文化愈遙遠,而愈有獨立思想的媒體人,愈容易被排除在管理階層之外,而逐漸離去。大陸的變化愈來愈快,也許很快有一日,他們會再開個節目叫《我是.記者》,讓那些在台灣流失舞台的報人、新聞人、媒體人,也有機會上上節目,翻紅一下,談談他們曾付出的那些往日歲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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